有關「管制即棄塑膠」之建議 黃偉雄上屆會長
2022年5月13日
撰文:黃偉雄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上屆會長
政府早前就管制即棄塑膠諮詢公眾,本會表示支持,認為有必要對部分非必要的即棄塑膠產品進行規管,例如娛樂性質的打氣捧、螢光捧等,而酒店派發的洗漱梳妝用品,如小瓶淋浴產品、舉辦會議或展覽相關的各項用品如指示牌,本會建議於中期3至5年實施,好讓業界周詳考慮其他替代方案的可行性。至於其他洗漱梳妝用品如塑膠棉花棒,由於市面上已有其他替代品,如紙、木或竹製棉花棒,本會認為可在短期內全面禁止這類產品。
而本會認為可在中期實施自願性措施,合理管制本地產品包裝,如盛載水果或雞蛋的膠盒、零售包裝如盛載新鮮水果、肉、魚或家禽的發泡膠托盤、物流及網購包裝如包裝膠膜和泡泡紙、與產品一起出售的輔助工具如附於紙包飲品盒上的塑膠飲管。特別是雨傘袋,本會明白下雨天的雨傘袋使用量急增,但若強制規管,即使使用商場的雨傘除水器,亦未必能同一時間供市民使用,容易造成地面積水,增加行人滑倒的風險,建議政府制定政策的同時,須平衡環保考量及現實的需要。
本會同意取消對盛載氣密包裝的冰凍或冷凍食品的塑膠購物袋的豁免,本會認為,冰凍或冷凍食品例如雪糕、冰凍飲品、凍肉等產品在出售時已經完好包裝,若要真正從源頭減廢,建議政府取消盛載冰凍或冷凍食品的膠袋徵費豁免,並鼓勵市民在購買以上食品時,多使用可重用的購物袋或冰袋。但由於疫情持續,香港仍處於嚴厲抗疫的非常時期,本會認為即使非氣密包裝的食品,基於衛生理由,不應被剔出豁免之列,以免造成防疫缺口。塑膠購物袋收費方面,最低5角的收費多年來並未作出調整,本會建議香港提高至港幣1元水平,以推動市民減少使用塑膠購物袋。
此外,本會不認同為盛載未完全被包裝包裹的食品,應只有一個塑膠購物袋可獲豁免收費。例如,工地作業者因工作需要,未能各自外出午膳,由其中一名作業者外出購買其他人的外賣,卻只有一個塑膠購物袋能豁免收費,在執行上未免過於嚴苛,建議政府毋須限制提供獲豁免收費膠袋的數目,避免為市民帶來莫大不便。
本會希望政府鼓勵製造商提供更多有關即棄塑膠產品的可回收程度和再生塑膠成分百分比資訊,讓消費者掌握更多資訊,作出正確選擇。此外,膠袋包括塑膠購物袋和其他膠袋佔33%所有廢塑膠中,比例最多。若政府能針對膠袋推行有關措施,不僅是加強向市民宣傳,更要促進發展「生物降解塑膠」技術的應用,雙管齊下冀望減少膠袋廢物,紓緩堆填區的壓力。